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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在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代理活动的行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我市相关部门起草完成了《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该办法适用于在德州市县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代理活动的社会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代理机构评价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奖励信息、业绩信息、失信信息和从业信息。其中,基本信息是指办公场所、规章制度、人员配备情况。奖励信息是指代理机构获得的相关奖励情况。奖励信息包括近3年内(含评价期当年)获得国家、省、市级政府或同级政府部门表彰的;近3年内(含评价期当年)获得全国性行业组织、协会、媒体等组织评选的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奖项的。业绩信息是指评价期内在市县两级交易平台累计代理的项目个数,以单个项目进入交易平台至完成合同公告(公示)发布,且未发生有效投诉为准。失信信息是指近3年内(含评价期当年)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或从业行为规范,未依法履行约定义务等被行政监督部门、司法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作出处理决定的信息。从业信息是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市县两级交易平台开展代理业务情况。
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定量评价、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定量评价,是指对实行“一项目一评”的业绩信息和从业信息进行定量评价。综合评价,是指以一个年度为一个评价周期,根据代理机构基本信息、奖励信息、失信信息进行综合评价,计入年度信用评价评级。
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实行百分制,基本信息10分、奖励信息5分、业绩信息15分、失信信息10分、从业信息60分。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信用评价总分为100分,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A级、80-90分(含80分)为B级、60-80分(含60分)的为C级、60分以下的为D级。代理机构在一个信用评价周期里信用等级为D级的,须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约谈,并进行自主整改。
市民可通过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提出意见建议,意见征求截止时间2022年5月29日。通讯地址:德州市发改委审批科(德州市经济开发区康博大道368号);联系电话:2236736 2223105;电子邮箱:fgwspk@dz.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