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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齐河违反疫情防控典型案例通报

原创 徐鑫2022/05/02 10:35:0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德州晚报 编辑: 1789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4月27日,表白寺派出所接到举报:一男子偷偷往返重点地区,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引起群众恐慌。表白寺镇政府高度重视,派出所配合镇疾控人员,立即前往张举村调查。

经核实,张某,男,51岁,表白寺镇张举村人,违反返齐入齐报备规定,近期往返重点地区,故意不携带手机,规避防疫随访站点,夜间抄小路返回村内,其行程码无重点地区行程信息,故意隐瞒活动轨迹,带来疫情传播风险,引发周边群众恐慌,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目前,根据防疫政策要求,张某已被强制进行医学隔离观察。《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轻则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重则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待医学隔离期结束,公安机关将对张某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只有人人遵守防疫规定,共筑坚固长城,新冠病毒方无懈可击。我县防疫成果来之不易,巩固需举全民之力。凡公众场所不佩戴口罩者、隐瞒病情者、瞒报行程信息者、不配合封控管理者,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者,我们都要勇于制止,大胆举报。举报电话:110。

根据《关于对疫情重点地区来齐不如实申报实行有奖举报的通告》(有奖举报),齐河警方将对这起典型案例中的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1000元。

齐河县公安局

2022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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