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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我市地热资源勘探开发和规范利用,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争创国家级地热能集群化利用示范区,近日,德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制定了《德州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五案合一”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
将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地热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地热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地热尾水回灌方案》《水资源论证方案》五个方案合并编制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实行多案合一,多审合一;实现地热矿业权审批“方案同步编制、同步审查、项目同步验收”“采矿许可证与取水许可证并联审批”的“三同一并”模式。
制定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综合方案审查工作制度。方案的审查实行专家负责制,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在行业领域已有专家的基础上,随机抽取地质矿产、水利、环保行业专家,成立联合评审小组,并牵头组织评审论证工作,综合方案经论证通过后,发放相应批准文件,矿业(取水)权申请人即可组织工程施工,同时分别向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自然资源局提交办理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申请材料;市财政局负责将专家评审论证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
制定地热和取水工程联合验收工作流程。地热和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后,根据矿业(取水)权申请人申请,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利局组织现场验收,出具联合验收意见后,按照规定分别发放取水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申请人和取水许可申请人应为同一主体。采矿许可与取水许可到期需办理延续、变更等手续的,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受理。
建立完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规定,完善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市场竞争机制,不得以设置特许经营权、垄断客户资源等手段破坏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秩序。
据悉,“五案合一”模式旨在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高和优化矿业权行政审批效能,打造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审批环节少、办事效率高、便企利企的营商环境。(德州晚报全媒体记者 郑乃春 通讯员 王龙春 颜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