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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天衢英才计划”推进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根据相关规定,6月12日,德州市人社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下半年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申报自6月12日开始,7月1日截止。
《通知》明确,经认定,产业发展急需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区级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为3年。我区乡村振兴区域内(主要包括黄河涯镇、二屯镇辖区)企业单位引进培育的大学生,在以上政策基础上再享受5%额外补助。
本次申报的是2023年7月份至12月份生活补贴。德城区部分申报对象为自2018年5月30日起,毕业3年内在德城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毕业5年内在德城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2018年5月30日前在德城就业创业的不享受该补贴。原运河区(运河街道)申报对象为自2020年8月(运河正式划归之月)起,毕业3年内首次在德城(包括原运河)企业全职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或毕业5年内在德城(包括原运河)自主创办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重点高校本科生及普通院校本科生。2020年8月前在德城就业创业的不享受该补贴。
创业大学生所创办的企业,需在我区依法注册,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法定代表人为大学生本人且在该企业名下进行就业登记,并有明确创业方案。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需先在“人才德州”网站进行高层次人才入库操作,进行系统认定。新增补贴申请人员填写《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附所需材料,由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为简化流程,已享受补贴人员由单位填写《德城区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已享受补贴人员信息确认表》(一式三份)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