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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德城区消安委发布通知

转载 马芮2024/02/27 17:21:41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 编辑: 349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深刻吸取南京居民楼电动自行车典型火灾事故教训,近日,德城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发布通知,就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作出明确指示。

通知明确,针对德城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现状,特别是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要狠抓工作质效,坚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集中排查和常态化监管。工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回收等环节加强监管。组织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网点、修理店铺、回收站点等单位,逐一开展检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消防安全源头管控。要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车用电池等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环节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 CCC认证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等违法行为。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推动新建社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等设施。

消防、公安、应急、建设、城管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检查,聚焦高层民用建筑、群租房、自建房、沿街商铺、住宅小区等不放心区域场所,集中查处一批在疏散通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场所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违法行为。

开展网格化排查治理,及时劝阻、制止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引导居民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多措并举整治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要教育和推动群众做到“三禁止一规范”,即:禁止在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违规私拉电线、电缆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禁止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建筑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禁止拼装改装电动自行车、加装改装或更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蓄电池;规范有序停放电动自行车,并在符合消防规范的充电场所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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