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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为切实提升全市托育服务水平,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2024年初,我市将实施品质化托育服务工作列入2024年度民生实事,要求进一步规范托育服务行业发展,在全市打造25家以上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每家托育机构拥有60个以上托位,托位使用率达到50%以上,在场所面积、功能分区、设施设备、人员配备、机构管理、收费标准、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达到评审标准,提高托育服务供给质量。
2月22日,记者从德州市卫健委获悉,目前我市已制定完成《2024年德州市民生实事“实施品质化托育服务”实施方案》,将陆续下发给各县(市、区)卫健局、天衢新区教体卫生事业发展部,要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评选出县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对照《评估标准》,对县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进行提档升级,在4月底完成县级示范托育服务机构评选,7月底组织专家对县(市、区)申报的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确定入选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名单,完成网上公示,8月底完成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选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参加市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评选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已命名为县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已完成登记注册和备案,营业范围中明确注明“托育服务”或“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德州市示范性托育机构质量评估标准(试行)》在90分以上;按照当地政府普惠指导价招生,收托规模在60个托位以上,托位使用率50%以上,能够开办各类班次;各类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齐全,持证率100%,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未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且近三年内未出现歧视、体罚、变相体罚、侮辱、虐待婴幼儿等行为,未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和出现严重婴幼儿伤害事件,未出现其他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