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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就2023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其他事项进行明确。通知明确,根据省政府公布的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为1820元。新市民(包括原自由职业者账户)缴存基数低于下限标准的,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将缴存基数调整至下限。
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执行,低于下限标准的单位应及时调整本单位职工的缴存基数。
缴存单位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网点或登录网上服务厅(http://dzgjj.dezhou.gov.cn/)办理缴存基数调整。申请缓缴的单位,可在恢复缴存后,进行补缴及基数调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