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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重新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维护辖区道路通行秩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德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四大队拟新增、重新启用2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闯红灯、压线、驾车拨打电话、不系安全带,以及闯禁行(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以及危化品运输车)、车辆右转不停车违反禁令标志(悬挂大型汽车号牌、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挂车号牌的车辆,包括中型(含)以上载客汽车、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挂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来源:德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