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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模式,减轻参保群众的就医负担,近日,经市医保局研究决定,在我市范围内开展肿瘤化疗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
开展肿瘤化疗日间病房医保结算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应为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具备独立的肿瘤化疗日间病房所需住院病区、化疗等相关诊疗场所和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专业医师、护理人员。医疗机构根据病情判断并征得患者同意后,需在实施化疗前3日内双方签订日间化疗知情同意书,办理日间病房登记手续。办理登记手续后发生的与本次化疗相关的检验、检查费用可并入日间病房一并报销。通过静脉给药对肿瘤进行免疫治疗、靶向治疗的患者,参照化疗纳入日间病房结算范围。
肿瘤化疗日间病房医保支付按我市现行住院参保患者医保政策结算,纳入DIP付费管理。肿瘤化疗日间病房的床位费、护理费在正式实施化疗日开始计费,按照现行标准的30%收取。医疗机构应为日间化疗患者每疗程办理一次医保结算,疗程结束后发生的检查、检验费用不得并入日间病房结算。遵医嘱疗程内没有发生化疗的治疗间歇期,不得向患者收取床位费和护理费。患者因病情变化等原因转住院治疗的,其符合规定的日间病房费用并入该次住院费用按一次住院结算。
肿瘤化疗日间病房治疗应以肿瘤静脉给药化疗为主,所使用的药品、检验检查、治疗项目等要与肿瘤治疗相关,其他医药费用不得纳入医保报销。医疗机构不得采取让患者外购药品等方式转嫁医疗费用(双通道药品除外),也不得将日间病房应包含的费用转移到门诊另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