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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晚报全媒体讯 近日,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公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明确对一般检查治疗(护理、注射)、口腔科、疼痛科140个项目的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进行调整。
通知要求,所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为指导价格,各公立医疗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下浮。各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名称内涵、计价单位和价格等,方便患者比对和监督。通知自2023年6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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