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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麦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麦收时节天干物燥,极易引发火灾事故,为确保“麦收”期间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麦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麦收期间火灾事故。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麦收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扎实开展麦收期间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充分发动,严格防范 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发动农业农村、公安、应急、消防等部门,深入田间和麦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镇街消防工作站、应急办、综合执法队(站)等基层消防力量,实施不间断的麦收防火巡查,督促辖区粮库配足配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务必做到“六个严禁”:严禁收割机不带防火罩作业;严禁在麦场、麦地等场所违规使用裸体导线;严禁在麦田和麦场吸烟、动用明火;严禁焚烧麦草和麦茬;严禁在公路上晒粮食或打扎麦草;严禁在房前屋后及道路两旁堆放麦草。 加强宣传,深入发动 各县(市、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广泛推送麦收防火消防安全提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要充分发挥村(居)民委员会和基层网格员作用,利用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宣传麦收防火知识及扑救初起火灾技能。要组织对农机手、收割机操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要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焚烧麦茬秸秆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擅自焚烧麦茬导致麦田火灾及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以警示社会、教育群众,确保麦收期间消防安全。 德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